国考报名入口 地方站:
公务员教材中心:202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25年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03-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公告摘要

  2025年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更多广东招聘公告获取
\
\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公告正文

2025年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饭堂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4.具有阳春市辖区内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及之后出生);

  5.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和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人秘股(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662-7736109。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2025年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环节。(注:凡向我处提交资料的所有应聘人员,即视为同意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交由我处备案,一经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五、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的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

  经资料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考核当天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果没有携带,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面试考核考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相关人员组成。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饭堂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证明(计生审核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饭堂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650元(含“五险一金”自付部分)。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携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5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 
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847897.html
\广东阳江市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附件
\广东地区其他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广东公务员招聘相关资讯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贵州招聘相关资讯
\
 
\
\
\
扫码关注我们


广东省公务员,国考考试咨询群:606621678 点击广东公务员考试4群一键加群免费领取广东省考,国考历年真题、思维导图等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