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2011-07-05 15:59
2011-07-05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