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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经验与就业暂缓

您好,我毕业于2009年6月,并办理了就业暂缓。同年9月份在A公司开始上班,一个月后离职。于2010年4月份在B公司上班,6月份开始买社保,期间为了把户口留在广州,未取消就业暂缓。直到2011年8月,取消就业暂缓,至今在B公司上班。请问,如果报考2012年公务员,我的基层经验或者工作经验是几年?怎么算?


2012-01-31 12:52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你好,工作经历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未取消暂缓就业前的工作提供相应的证明可以累积计算。感谢你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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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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