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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时评:公务员制度能容忍“准公务员”吗?

发布:2009-09-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只要通过考试,本市的城管队员将全部转为“准公务员”,进一步明确执法身份。据悉,目前上海市已经在徐汇、卢湾、杨浦、静安和虹口这5个区试点改革,即通过由公务员局组织的专项考试后,城管队员才能获得“准公务员”身份,而不合格者将分流到其他岗位。通过此项改革,将达到规范本市城管队伍的管理,提高城管队员的整体素质。(东方网9月15日报道) 

  “准公务员”,绝对是具有浓烈中国特色的一个词,一个身份。由中国最著名的行业城管提出来,实在是想不叫绝都难。这样有一个寻常国人想都想想不出来的词汇,经城管这么一整,活生生表达了来自城管的身份困惑。 

  城管非公务员,但是又给人一种很牛的感觉。而事实上,不要说城管的执法合法性一直受到诟病,就连具体的管理体制都尚未厘清。 

  据8月16日《成都商报》报道,一直以来,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记者多方采访获知,有的挂靠在建设局,有的挂靠在规划局;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但挂在建设局,各地情况十分复杂。成都商报的消息说,住建部官员称将进行城市“大城管”改革,城管直接由市长掌管负责。这恐怕是最能打动城管的话语了,要什么都没有要一个冠冕堂皇的身份来得重要啊。 

  虽然“准公务员”到底享受什么待遇并没有交代清楚,但是一语“准公务员”,生生地和“公务员”发生了关系,明显地沾到了“公务员”的光。这一试点改革明确只针对在编城管,不考虑协管、借调人员,也从侧面清楚地说明了城管想取得高高在上的身份、并且在内部就要分个三六九等的意识。 

  这一改革难以说明不考虑协管的合理性、正当性。上海市有6000在编城管,但协管人员数量就达到了8000。忽视这么大一个人群,忽视选材的开放性,只能证明一点,城管转为“准公务员”,是一种对局部人群的照顾,这种照顾在今天全民选材的大气候下,显得有点狭隘。特别是,在现实的执法行动中,协管人员的“贡献”未必小于在编城管。 

  这种狭隘性越发证实了整个城管的身份焦虑,由于无法做到整体的“转公”,只能寻求让部分人“先公务员”办法,而在这种办法中,转为“准公务员”的具体待遇、如何从“准公务员”晋身为真正的公务员,包括在法理上很难得到权威认定的“准公务员”最准确的定义到底是什么,都一概看不到,只给人一种心急吃热豆腐的感觉。 

  我不反对以人才来扩大公务员的队伍。上海“提高城管队员素质”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公务员制度是一项成熟的制度,又怎能容忍在自己的梯队建设中存在“准公务员”这样一个极不成熟又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呢? 

  “准公务员”可能只是一种比喻,和实际的公务员风马牛不相及,也不存在将来“转公”的可能性,那么这种比喻也一点都不好玩,说好听一点,是粉饰自我,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想当公务员都想疯了,弄个“准公务员”的身份自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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