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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热点时评解决信访为何让律师随行?

发布:2009-09-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领导干部下访有一道独特的风景:律师随行。在律师协助下,两起信访事件当天就得到了解决。

  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试行省级领导干部下访带律师,实践证明这不失为解决信访问题,尤其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一种好模式。目前,浙江省已将这种模式推广到省、市、县三级。今年8月初,中央政法委推出新规:对于那些进京上访量较大的省份,中央政法委将派出接访组,就地处理那些可能进京的上访案件。 在此之前,中办、国办还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来专项解决信访问题。解决信访问题被摆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越来越高,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日渐强烈,这就要求我们在解决信访问题时,不能像过去那样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要有所创新,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转变。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行,本身就是一个注重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信号。它能让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更强,处理信访的成功率更高。

  现实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大多发生在基层,本都应在基层解决。除了个别上访者无理纠缠外,主要还是当地一些领导没有重视,没有依法去处理,最后导致矛盾越来越大,只能越级上访。所以说,解决信访难题,基层是重点,领导是关键。

  领导干部下访基层,为何非要带律师?

  因为,信访中涉及的问题有的并不复杂,事实清楚,相关政策依据也明确,领导下访时就可当场解决,但很多信访都涉及法律问题。尽管经过全民普法,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甚至在任前也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但是,我国法律知识结构庞杂,非法律专业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很难熟练地用法律来分析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说几句无关痛痒的空话,甚至说错话,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有损于领导干部的形象。此时,领导干部身边如果有律师这个“活的法律字典”,就可随时向律师咨询,了解分析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尽量给予满足和解决,也可以随时对个别人不切实际的“漫天要价”,从法律和政策上予以解释,现场依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领导干部法律专业知识的不足,能有效避免行政的随意性和以权代法,能确保领导干部不说违法的话,不表违法的态,不办违法的事。

  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行,是件好事。把好事办好,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要防止随行律师以领导干部随行律师的名义作个人宣传,招揽业务;二是律师须站在法律的公正立场上,维护政府和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脱离法律,一味地帮政府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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