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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

发布:2009-11-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药学院继续教育岗位工作人员1名(合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继续教育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继续教育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行政管理工作,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工作报告和管理方面的论文。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四)具有本科学历,有药学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五)身心健康;年龄30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应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自(推)荐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 下载)填好连同学历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寄或送到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药学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人事处审核

(五)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管理。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药学院

邮编:510006

联系人:李秀花

电话:(020)39943107

电子邮箱:Leexiuhua@hotmail.com

中山大学药学院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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