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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组招聘辅助聘员

发布:2010-02-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打字员岗,1名;文字秘书岗,1名。

二、 招聘条件

1、学历及专业:学历要求大学普高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其中打字员岗要求计算机专业,文字秘书岗要求中文专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佛山市户籍。

3、岗位要求:

(1)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保密意识强,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诚实、勤奋,有责任心。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三、 聘用方式

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 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月2日至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14号市府大院17号楼702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打印好报名表及填上相关情况,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府办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考试事项

(1)笔试:考查应试者对计算机运用熟悉程度及公文写作水平。

(2)面试:依操作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5、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 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

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为: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组招聘辅助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

二0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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