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入口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佛山市司法局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

发布:2010-04-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佛山市政府有关招聘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其中局机关6名、市珠江公证处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履行辅助服务聘用人员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30周 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五)大专以上学历;

(六)男女不限。

二、岗位人数和专业学历条 件

(一)市珠江公证处

市珠江公证处辅助 服务聘用人员3名,法学专业类本科以上学历,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户籍不限。

(二)市司法局 机关

市司法局机关共招聘6名辅助服务聘用人员。

1.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1名,户籍不限;

2.法学类大专以上学历3名,限佛山户籍;

3.本科以上学历,专 业不限2名,限佛山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 间: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21日。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报名,不能报2个以上(含2个)岗位。

(二)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报名者从本公告附件 中下载并完整填写《2010年佛山市司法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户口簿、身份 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一并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政治处(邮编:528000), 邮寄3天后可来电查询。领取准考试证时持上述原件核对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是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主要是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笔试:参加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考试。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的人数1:5的比例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由佛山市司 法局组织。

(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结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 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报考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组织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确保辅助服务聘用人员具 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组织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组织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

七、本公告由佛山市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瑞贞            联系电话:83033500

附:2010年佛山市司法局招考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Ο一Ο年四月七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gdg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8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