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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半月谈》第11期

发布:2011-07-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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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价值底线在哪里
    公平正义,应是社会的价值底线。
    在领导人的讲话中,公平正义比太阳的光辉还要温暖。在老百姓的心底里,公平正义比经济的增长更加迫切。
    面对现实,我们时有困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发展转型蓝图初现,民生投入力度空前,但是,社会利益的冲突依然凸显,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沉重,社会心态的焦虑依然强烈。
    求解问题,我们不应回避:增长不等于发展。社会事业的进步还需加快,社会管理的创新亟待加强,社会体制的改革不容迟滞。社会价值的建设,也已成为民众新的同样紧迫的期待。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始终不渝的核心价值,是多元社会凝聚共识的道义源泉,也是国家公民和谐相处的政治伦理。
    坚守公平正义的价值底线,必须直面社会分化、利益冲突、价值多元的冲击。
    社会分化是社会变迁的伴生现象,我们应当警惕的是分化中的社会排斥。
    经济成分多样,民间组织成长,个体角色变换,自然助推社会层化进程。引入市场机制,强化竞争理念,自然会有优胜劣汰,难免产生马太效应。偏于先富激励的政策倾斜,疏于社会福利的政府调控,囿于公共资源的垄断占有,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更有权力过度介入经济活动,资本逢迎依傍官员权力,互相勾结腐败寻租聚敛财富,平增权贵市场经济的隐忧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势。这是社会分层中的异化和畸变。
    市场当有边际,社会不是丛林,公平正义不可颠覆。我们当以社会保护的能动节制和规训市场,抵制市场原则对社会生活的全面侵蚀,当以民主法治的进步制约和规范权力,消解权贵资本对市场经济的裹挟变形,建立社会分化的秩序,强化社会整合的功能,体现公平正义的价值本质。
    强化社会整合,尤须关注弱势群体社会资源的所有,发展机会的平等,竞争能力的开发,上升通道的畅迭,还有文化心理的认同。坚守公平正义,意味着要夯实每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拓展每一个人向上流动的空间,创造每一个人公平竞争的机会,保障每一个人共享发展的成果。
    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的正常博弈,我们应当遏制的是冲突中的权势暴力。
    经济发展,不同领域并非都呈现均衡、协调的状况。改革深化,必然伴随利益关系全面、深刻的调整。社会转型,正是各种矛盾集中释放、凸显的时期。资本与劳动,政府与民众,城市与乡村,不同的权利主体,不同的发展主体,经历不同利益的碰撞、互动和融合。建设和谐社会,并非杜绝利益冲突,而是开拓能够容纳冲突和用制度化方式解决冲突的更大空间。
    值得警醒的是利益冲突中日见抬头的权势暴力。近年来,不少地方以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征强拆事件时有发生,触目惊心。遇有民众抵制,动辄使用警力、城管,甚至借助社会黑恶势力,对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恐吓殴打,致人伤亡,直至酿成群体性维权事件。
    强征强拆,中央早有多道禁令,百姓早有满腹怨言,舆论早有深刻揭露。为什么权势暴力事件还是接连不断、屡禁不止?“跨越发展”,“公共利益”,“城乡统筹”,听起来还是理直气壮、冠冕堂皇。究其实,还是为了地方形象,为了自身政绩,为了政府利益。
    权势暴力的背后是公平正义的缺失。坚守社会公正,就应加快建设公民参与机制,让征地拆迁的每一个决策环节都公开透明,加快建设利益表达机制,让广大民众的每一种合理需求都充分释放,加快建设权利保障机制,让利益相关的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切实的保护。
    价值多元是价值建设的深厚基础,我们应当矫正的是多元中的价值扭曲。
    在日益明晰的社会分化和日见增多的利益博弈中,不同的社会主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展示,也是社会创造活力的解放。同时,社会还应有坚实的价值底线、普遍的价值认同和科学的价值引领。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前不久,药家鑫案在社会上引起阵阵热议,其中出现的价值错乱着实令人忧虑。司法的独立是必须的,但不能因此漠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焦虑;社会的反思是必须的,但不能以此替代责任主体违法犯罪应得的惩罚;人性的关怀是必须的,但不能因之颠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义。公正意味着法治,意味着良知,意味着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尊严和权利的平等。
    如何去坚守公正的价值底线?如何去引领社会的价值认同?
    公正,是一种制度安排。只有通过基于公正的制度安排,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才能实现良性的互动,才能形成有效的、持续的合作机制。公正,是一种政策选择。只有使公共政策坚守公正的底线,才能使全体公民公平享有公共资源,逐步缩小社会差距,切实构建和谐社会。公正,是一种社会法治。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财富在道德的光照中积累,将不断增进人们对社会公正的敬畏和信心。
    公正,在社会价值的建设中,在公民社会的成长中,在公共精神的培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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