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务员新录用181人参加初任培训
2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新录用及未参加过初任培训的公务员,全部需要参加培训学习。目前,我市2011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已完成第二期。
据了解,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初任培训班于11月23日举办了开班仪式,全市181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初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科学发展观、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公务员行为规范与礼仪等课程。培训班还邀请专家学者和部门骨干进行授课。
据悉,加强对公务员初任培训,可以使新录用公务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方法、程序和要求,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初任培训是新录用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课,是法定必经程序,是在试用期内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要求,新录用公务员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将不予转正,需参加初任培训和锻炼的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培训和锻炼。
据了解,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第二期初任培训班于11月23日举办了开班仪式,全市181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初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科学发展观、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公务员行为规范与礼仪等课程。培训班还邀请专家学者和部门骨干进行授课。
据悉,加强对公务员初任培训,可以使新录用公务员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熟悉和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方法、程序和要求,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初任培训是新录用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课,是法定必经程序,是在试用期内必须完成的任务。根据要求,新录用公务员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将不予转正,需参加初任培训和锻炼的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培训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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