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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两年内使聘任制公务员比例上升 进一步完善制度

发布:2012-09-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将继续扩大聘任制公务员队伍规模,并配合深圳市委组织部落实好党群系统6大机关新进公务员实施聘任制工作,争取在两年内使聘任制公务员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比例上升到10%以上,总数为4000多人。
  据了解,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数目前达3万余人,在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近2000人,所占比例约为5%。因此,深圳争取2年内使聘任制公务员所占比例达到10%以上,即总数达到4000多人,这意味着,两年内深圳将新增大约2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其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在深圳公务员考试中,其公共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般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考生可选择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来进行复习,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据介绍,深圳于2007年进行聘任制公务员改革,已组织6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构建起以职位分类、合同管理、社会化保障为主要特征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此前,公务员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公务员的铁饭碗、退休待遇等问题诟病很多。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打破公务员“只能进不能出”的弊病,提高管理效能。
  深圳市人社局于9月5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规范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合同管理及纪律约束,强化新聘任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充分发挥聘任制能进能出的制度优势,激发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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