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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机关雇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2-11-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纪委普通雇员,专门协助开展区纪委办公室、党廉宣教室、执法监察室的有关业务工作。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名称:中级雇员1名,从事办公室、党廉宣教室有关业务工作;普通雇员1名,从事执法监察室有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思想要求进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雇员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3、法学类专业;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广东省户籍(非广东省户籍的必须是广东省内高校毕业);
  6、身体健康,普通雇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雇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须上传电子相片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表》见附表)),于2012年11月28日17: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发送到
nsjwbgs@126.com。报名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人数达到岗位需求1:3方准予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将会有电话或短信通知。笔试采用申论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业务能力,面试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通过的,安排体检。
  (四)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0-39078090。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和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负责解释。
  附表: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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