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增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和测绘事业行政管理职责。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优秀基层人才队伍,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个职位、13名公务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c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科员2名,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科员11名。
二、选调范围
国内各级行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体职位的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考核:2009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职位条件:详见附件《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表中所列“以上”、“以下”均含本数,职级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将下列证件电子版传至邮箱zcgtfgjzzrsk@163.com。①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③居民身份证,④户口簿,⑤学历(学位)证书,⑥本人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确认),⑦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报考人员每人只可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通报原工作单位。
4.各职位的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以上(含1:2),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
5.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3年1月9日至1月10日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6.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持上述材料原件,在2013年 1月14日到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每半天一套试题。面试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气质、应变与自控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用。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计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时间: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地点:增城市国土房管局十五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可依次递补。
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选调单位研究提出意见,原则上只作一次递补。对递补一次后仍然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情况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0-8262897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附件:
1、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增城市国土房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