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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雇用人员招考公告

发布:2012-12-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2年雇用人员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拟招录机关雇用人员50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cn/)现将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男性退伍军人及民兵预备役人员公开招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月7-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队1楼大厅(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一街1号,报名点咨询电话0757-87833919)。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可由他人代报名。
  4、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公安分局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统一公布。
  2、体能测试。
  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中的男子青年四组的评分标准实施,合格成绩在4分35秒以内。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定。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报考每一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核
  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雇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2年雇用人员招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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