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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连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院前医疗救护人员公告

发布:2015-03-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连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院前医疗救护人员公告

  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我院拟招聘院前医疗救护人员6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主要职责

  从事120急救工作,运用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伤人员施行院前紧急救护。

  (二)条件

  1.男性,年龄30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和相关要求。

  2.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全科医学。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3日。

  (二)报名资料

  1.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以在报名现场领取或在连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zsph.com)下载。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相关培训证;近期免冠大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已婚应聘者,需提供相关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外地应聘人员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方式报名。地址:连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连州市连州镇洋湄路5号)。人事科电子邮箱:rsk@sina.com。请于2014年3月18日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763-6612020

  联系人:谢科长、李科长、邱小姐

  三、考试

  (一)实行竞争性选拔方式

  向社会公布招考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经笔试(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考试(总成绩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所有考试,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专业理论知识不设考试范围和指定参考书籍。法律法规知识专业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08:30~09:30

  笔试地点:连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五楼会议室

  2.实际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

  (2)连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一楼及培训楼二楼

  3.考试成绩

  (1)总成绩构成: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考试40%。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考试×4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2)总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3月30日晚上20:00前公布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08:00)

  2.体检地点:连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三楼)体检中心

  (二)考察

  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结合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1.确定拟录用人选(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职称高的顺序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

  2.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及考试成绩、体验、录用结果等信息由连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连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zsph.com)医院动态-人才招聘栏目以及院内信息方案栏上及时进行方案。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连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方案,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录用和岗位薪酬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享受本院同岗同级待遇。

  3.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公示结束后资格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六、以上公开招聘过程受连州市卫计局、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投诉电话:0763-6612408、0763-6667036。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连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连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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