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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2015-11-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后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zhangdongru@126.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B2014AA01北京大学文学张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校医院承担学校一校三区近6万师生和华师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6日。
  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大专以上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交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
  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后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zhangdongru@126.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如:“B2014AA01北京大学文学张三”。报名材料不齐或由多封电子邮件组成的报名信息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及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公布。
  五、综合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综合测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80分以上为优良,未能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有关报名事宜的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3.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以及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如本科须具有对应专业的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对应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应届毕业生包括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5.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报名之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且综合测试成绩优良的人员中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工作经历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五)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所有应聘人员入职后须服从一校三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的工作安排。
  (九)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5211185
  监督投诉电话:85211016
  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医院医务人员岗位表e.rar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rar
  华南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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